吉林市工程保洁介绍学校保洁的内容及标准:
1、每天上、下午至少清运一次校园内各处的垃圾至政府指定垃圾点,保持垃圾桶周围的干净、整洁,白天散落在垃圾桶周边的垃圾不得超过3小时,校内垃圾点以外不得堆放垃圾。
2、如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勤杂工作。
3、遇有学校特殊活动或重要节日,按照甲方的要求,随时进行清扫工作。
4、每年的4—10月,每月底擦洗一遍垃圾桶,其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擦洗,保持垃圾桶表面整洁干净。
5、秋冬季树木落叶期间,每天至少清扫两遍校园内的落叶。
6、建筑物内外无乱写、乱划、乱粘贴,无残标;公共设施、牌匾、路标、雕塑、亭廊、石桌椅应定期擦拭,保持清洁。
7、及时检拾校园内广场、草坪、绿化带、河流等上面的白色垃圾,白天散落的垃圾不得超过3小时。
8、整齐摆放各处的自行车。
9、每年的4月上旬开始,不定期清理屋面排水沟的树叶、杂草,保证雨水管道畅通;每年的4月上旬开始不定期清理校园内所有的雨水污水井。
10、及时清理各处张贴的小广告等乱涂乱画现象。
11、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灭蚊、灭蝇、灭鼠等除四害活动。
12、冬季降雪后应及时清扫校园路面和人行道上积雪,方便行走。
13、按需及时清掏化粪池。
14、维修保养好甲方提供的保洁机械及校内用车,并负责相关费用。
15、做好会议和活动的卫生保障服务。
16、注意节约水电,发现水电故障及时报修, 无“ 长明灯 ”、“长流水 ”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预防资产损坏或丢失。
17、做好会议室、报告厅、学生活动室及领导办公室的保洁服务工作。 |